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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政教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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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中学学生期末评优制度 一、评比类别: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中学生、星级学生 二、评比条件及名称 1、“三好学生标兵”:(2~3名) 一学期来,德、智、体、美、艺、劳等方面在班内甚至校内能起表率作用,为师生所公认,在符合三好学生所有条件的同学中择优推选。 2、“三好学生”:(8~10名) (1)思想品德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城关中学学生一日常规》,思想品德考核等第为优秀。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期末考试总分位于班级前十名,各科成绩在80分以上。(为卷面成绩,若试题难,则下浮5—10分,此项由学校编统一调整)。 (3)体育、艺术、劳技等方面全面发展。养成体育锻炼习惯,认真参加“两课两操两活动”,注意保护视力,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认真参加音乐、美术、书法、劳技课教育和实践,努力培养自己的艺术、劳技素养。各考查课成绩在75分(或良好)以上。 3、优秀学生干部(包括校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校团委委员和各班团支委、少年队大队、中队委员以上干部(1—2名)。 (1)符合三好学生条件中的第1条,思想品德考核等第为优秀。 (2)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3)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有一定的威信的。 4、“文明中学生”(10名左右) (1)符合三好学生条件中的第(1)条,思想品德考核等第良好以上。 (2)期末考试总分在班内居中等以上。 (3)体育、艺术、劳技等成绩在合格以上。 5、“星级学生”(占班级人数的50%~60%) 在每月之星评比基础上,获得班级“星级学生”两次以上,推选各个方面的表现突出者(与上述四类学生不重复评奖)。授予“进步星、才艺星、管理星、勤学星、礼仪星、文明星、爱校星、体育星、诚信星、卫生星”等等称号,原则上每项评选2~3名。 三、评选办法: 1、评优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2、评优工作是体现师生、生生互动的良好载体和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班主任的指导和学生的主体性作用,适当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真正体现先进性和榜样激励性。 3、评选结果报政教处审核,校长室批准。 4、若学校推荐嵊州市或绍兴市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须从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推荐,原则上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生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推荐。 四、奖励: (1)“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表彰公布,并发给荣誉证书和适当奖励。“文明中学生”由学校表彰公布,并发给荣誉证书。 (2)“星级学生”由班级表彰、公布,评比结果报政教处备案。 (3)“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中学生”等四类荣誉获得者,可在九年级学业考试中,其道德与修养考核等第可直接确定为A等(优秀)。 政教处 2007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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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朱六刚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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